22 二月 2026

我妈说我们八字不对 · 2024年思华杯乱记

 之所以起心动念想记录这段故事,还是因为偶然瞥见了丁冠羽非常罕见的FB长文,记录了自己打比赛的一段经历。

读完后,除了突然燃起了自己对于辩论的思念外,还莫名想起了当年之所以开启这个部落格的目的——也想像一堆台湾作家和辩手一样,把看起来稀松平常的事情,用很有温度的文字记录下来。

当然我并没有坚持。

所以对于比赛的记录才会零零碎碎,至今也没多少集结成册。也恰好时逢农历新年,才有这个机会在这个时候啰嗦几句。

简单来说,这次的组队是预料之外,情理之内。

阵容不过是马多大辩论队三代同堂,从我们的教练:XJ、CS,我和MJ,再到我们一起带的学弟:XZ和JH。一个没太多惊喜,但是阵容完整度来说还算不错的队伍。

起因好像是因为CS临时想打比赛,然后为了磨刀,于是决定打个公开赛,练练手感吧。至于为什么突然想打比赛,我也不知道,只知道他莫名跟JH和XZ他们投缘,所以打算一起打个世界杯之类的。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年中的时候回来看了全辩,最后突然就被拉入伙了。

反正打比赛这回事,说到底就是有事没事突然就回去打一轮的。




第一个值得记录的,应该队名的成立。我到现在还是不确定为什么一个我起心动念乱七八糟建议的名字,就突然成为了我们的队伍名字——我妈说我们八字不队。这个队名的来源也很简单,就是纯粹的无厘头。

在无厘头的喜剧、动漫里会有的环节,就是校园时期拒绝告白的理由,“对不起,我们不能在一起,因为我妈说我们八字不对”。


(等等,这竟然都出一首歌了?)

另外的无厘头更多是个玩味,毕竟我和MJ打了5年比赛以来,亚军无数个,但就愣是没拿过任何冠军,所以才一直被说二奶命。这个取名,则是为了呼应我俩的这个命运。

只是现在回想或许有点不吉利,毕竟一语成谶,最终思华杯也还是亚军落幕(哭。


这一年的参赛阵容其实挺丰富的。我们这个赛区其实还好,就只是敏仪智信他们那队,其余的路线图则是几乎一路畅通。但是隔壁组就糟糕了点——红头帮、台湾队伍、新国大队伍,还有一堆新加坡队伍,好像都在隔壁赛区。幸亏我们都死到了决赛才会遇到,才不至于死在半路上。

唯一的硬骨头,就是半决赛一战了。

所以照理说,我们应该会集中火力处理半决赛。

结果当然是,并没有。

由于队伍里面有三个是律师,所以基本上要凑到时间,还是有点困难的。加上我们至少有四人好一段时间没打比赛,在准备框架、确立架构上,还是比较花时间的。所以在第一轮的辩题花了比较多时间。

说是花了比较多时间,但其实赛前的备赛基本上就只有认真准备初赛。


《察觉自己天生平凡,应/不应该努力改变》

我、XJ和MJ凑到一起,选择了正方。没什么具体的理由,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正方比较劣势,但又有些可以玩味的部分。

简单说一下解题和架构思路。

辩题中模糊的部分很多:为什么会察觉、怎么察觉、能不能改变、改变什么等,都是辩题中留白的部分。

而留白的部分越多,对我们来说就有越多可以填充的部分。

所以我们的做法很简单,代入现实中,大家会觉得自己很平凡的时候,其实很多元。有发现自己的事业上升出现瓶颈的,发现自己其实没什么进步,有人告诉你,又或者是同一件事情做了很久,但都没什么成绩。简而言之,就是遇到困难。

那这时候,我们需要处理的第一个难题是,到底能不能改变?

我们没有正面回答,但潜台词是,能改变。

因为以上种种的困境,很多时候不过是视角的问题。说不定换个方法,就可以找到出口了。也就是山不转路转,路不转人转的概念。

那要改变什么?

改变自己努力的方式、方向、风格、技能包等等。

这里的假设是,多数情况都可以改变,但万一还是不能呢?

那就改变你的环境,改变你身边的人,改变你的跑道。毕竟类似肯德基叔叔这种人,也是到了晚年,才发现自己适合的其实是卖炸鸡。

最后的难题是,万一问自己这道问题的人,已经尝试了千万种方法,都还是没办法改变自己平凡的结局呢?

这就是正方的杀手锏,也是不能在前期给对手太多反应时间的做法——改变自己的心态。

还会问自己这个问题,就说明这个人还是自命不凡,觉得自己命不该如此而已,妄想着自己还能更上高峰等等。

但实际上,如果已经试过了千万种方法,都还是失败的话,或许就该认清现实,勇敢接受自己的平凡。

到了这里,基本上我们和反方的态度是一样的,只是在叙述的过程中多了一些前提——要尝试完所有力所能及的改变,才到最后的接受平凡,这样的建议,更具有普世性。

当然如果评审不能接受最后的处理,也无所谓,毕竟前面两个情境的争夺,理应是能够拿下的。

结果当然是,我们赢了。

比赛没想象中曲折,只是花了一些时间在处理一些对手奇怪的定义攻防,例如改变努力的方式不是改变,而是【战略性调整】。唔,不是一个值得建议的做法。


另一边反方的做法,我们这里就没太多的参与。

但除了一些一如既往的,尝试告诉大家平凡没什么不好外,多了一个对我来说好玩,而且具备【马多大特色】的论述。

所谓的平凡,也可能只是主流。而成为主流,不是一件坏事,反而是成为了这个社会当中,最适配这个社会制度,享受绝大多数福利的人。其中最为好玩的,则是性别和种族。

可惜,在主辩稿中虽然埋下了伏笔,却没在正赛中问对手【发现自己是异性恋,你要不要努力改变自己的性取向变成同性恋?】,以及【发现出生在美国的自己是白人,要不要努力把自己变成黑人?】。

超闹。

结果当然是,也晋级了。



复赛没什么特别的,讨论《我国应否废除公务员退休金制度》,对手是SEGI大学的前辩手还是在籍辩手之类的。

准备不是很充分,但是因为这道题全年打了好几个赛会,队伍里早就有了不同赛会的资料等,所以准备好上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
结论,大比数获胜。


半决赛应该才是本次参赛的重头戏。

辩题实际上还好,就是一些老辩题——《应不应该要求当代年轻人学会延迟满足》。

整体框架方向还是不离基本盘,除了讨论延迟满足的好处,当代年轻人的困境外,还多加了一个设定,就是【学会】。主要用来应对反方所有【延迟满足会带来反效果】的攻击,说明这都不是正确的方法。

至于什么是【正确的方法】,则来自于MJ的1分半里,说了一个【SWEET POINT的故事】。简而言之,就是任何事情,都有其甜蜜点,任何讲究时间安排的事情,都应该见好就收,这样既能做好手边要做的事情,也能将收获时候的快乐最大化。


真正好玩的,是对手。

如前面所言,我们这个赛区最难跨越的坎,就是敏仪的队伍,里面还有姐夫、MINGHONG,最终上场人选也是他们四个。

但因为是半决赛,所以算是给了我们一个可以决定对手任务的机会。作为对他们相对了解的我而言,自然是相对有利的。

四人之间,把敏仪的输出环节尽量压缩到最小,是能把她的功能最小化的策略,于是只是给了她开篇陈词的机会。

MINGHONG和智信的话,相对中立,所以决定最后安排,但MINGHONG肯定不会是长环节。

姐夫的话,以我个人的认知,是个相对需要长申论环节的辩手,解释力偏强,但短兵交接环节相对不占优,这种情况下,我们队伍里被派到对辩位子最不能发挥效果的,可能不是CS就是XZ。这样比较下,把姐夫放在盘问和对辩,应该是最合理的。

所以剩余的环节,应该就是一个长驳论,一个短驳论,和结辩。

有点忘了驳论环节怎么安排,但最后结辩的是智信。

我们这里也差不多,MJ被安排了最少环节,只有1分半的陈词(结果拿了最佳)。

我则只有陈词和盘问,XZ对辩,CS结辩,其余的中间环节我也忘了。


结论是,出乎意料地,15:0获胜。

对手的框架其实虽然出乎意料,但其实好像没办法多好地应对以上的策略。可能也因为时间短,所以没办法回应一些框架里会出现的问题。

他们主要的脉络,以我非常零碎的记忆,以及当时有限的认知,大致是【很多时候其实不需要延迟满足,可以同时满足,只需要好好安排就好,而有些事情强硬地要求延迟满足,反而是不好的】。

现在回想,其实可以更简单利落地以【既然不需要延迟满足,那么就没有这个辩题出现的前提,不在讨论范围内】,用【灭火器、保险栓、技能版】的逻辑回应即可。

意即,学会这个技能不代表任何时候都需要使用,而是当你面对两难的时候,需要用上时,这个技能已经在你的技能包里。


虽然攻防可以更利落,但还是赢了比赛。

虽然说事后姐夫和智信挺沮丧的,毕竟以那么大比数输掉了。

哦对,红头帮也输了,台湾队胜利。


决赛的话,其实打算不提的。毕竟是整个赛会第一个败北,而且20:1的比数。

理由嘛……没什么,就没啥准备好,外加对手强劲。

唯一的插曲是,CS不知道MY这个人,盘问的时候叫了声【学姐好】,全场在愣了两秒后哄堂大笑。

嗯,也不怪。毕竟他确实隐世了一段时间。


总的来说,其实是相当不错的经历。开始得有点莫名其妙,结束得有点稀里糊涂。但总算是圆了大学时期没跟CS打过比赛的遗憾。

再加上顺便顺了个公开赛的亚军,即便含金量可能很不高(但我好歹打赢了敏仪吧),但也算是增添了自己的履历吧。

以上,就是非常简短,主打一个记得什么写什么的2024年思华杯参赛经历。

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下一次,但,所以(?),还是记录一下吧。

我妈说我们八字不队,参上。





20 二月 2026

法客忧 08:实习律师指南 - Research 4.0

 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当实习生的时候,有个执业了30几年的合伙人跟我约谈,随机就问了我几个诉讼的基本知识和法律。当时的我虽然知道这些法条和基本原则,但基本上没办法烂熟于心。在见过他侃侃而谈、顺手拈来的秀个几手后,以为这就是老律师的专业技能,把一些基本法条烂熟于心。

直到我开始当实习律师后,遇上律所里相对年轻的合伙人,才见识到了不一样的脑内资料库的建档方法——就是不要在脑内建档,而是利用科技建档。

他是个执业了10几年的诉讼律师,主要专注在诉讼领域。他的习惯是,每当自己需要做research时,都会一手打开当时正在work on的file,另一边打开自己的某个folder,把一些自己找到、理解到、认为有用的法条、案例、sample等,分门别类地存放在他的research folder里。

这不只是最后一步。存档后,他会根据需要进行整理,淘汰一些已经被推翻的案例,更新一些sample,然后再重新归档,因应自己不同时期的需要。长久以往,他的资料库虽然还是有所局限,但是在遇到同类型的案件时,他都会先搜索自己的资料库,然后再从一些research的database寻找更多的案例。

后来遇到一些在不同领域执业的律师,其中业务能力不错的,也都有类似的习惯。

例如我遇过做corporate law的,在自己的档案里,也存了各种类型的商业合同样本、checklist、还有一些需要交给SSM的form的sample。久而久之,也就知道一些基础的条例该怎么写,作业程序怎么跑,如何跟相关当局进行接洽。

Conveyancing的就相对来说不一样一点。除了存有不同类型的手续的form、买卖合同、信件案例,最关键的,可能还是不同Land office的要求和checklist,应对不同土地局,不同officer的要求,尽可能减少需要重新submit和present的可能性,进而加快整体的速度和效率。

当然,如果是full service类型的律师,基本上什么东西都需要建档,自然而然,也就成为了一个行走的百科全书。

一个执业律师,长年累月下来的经历和收集到的资料库,就是他的收费高昂的理由。因为他走过的弯路,还有经历过的事情,才让他能够完整地发展自己的资料库,最终成为业务能力的一部分,服务自己的客户。

这就是practice,一个需要长年累积经历和知识的专业。

法客忧07:实习律师指南 - Research 3.0

 除了一般的案例,其他律师可能需要research的,可能就是sample,以及各种各样法律相关的research,从法庭文件到跑相关机构的步骤和文件,很多时候都需要research。

当然,很多的律所(尤其是历史悠久的律所)一般都有样本和范本,流水线完整到连clerk都能撰写。

但这其实隐藏着不少风险。

一: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。简单来说就是过于流水线,以至于可能做了几年,都不知道这些文件里面到底为什么要具体提到一些字眼,不提到的话,问题是什么。

二:有些template虽然相当完善,但未必适用于任何情况。例如要传送文件到海外的样本,多数时候都是起诉流程的文件(Writ和OS),但也有单方面申请的庭令,例如Mareva Injunction。这时候没更改form里的细节,就有可能导致过程出现问题了。

三:有些form被更新了,但是我们却不知道,最终根据template交上去了,结果被法庭拒收,客户不开心,老板不开心,律师被骂,负责准备文件的实习律师和clerk也被骂。

至于要找法律文件的样本,其实多数都收录在了诉讼律师的圣经——Rules of Court 2012。最简单的方法,就是读完相关的章节的所有法条,里面详尽到会告诉不同情况需要用的样本是什么,英文叫Form,马来文则是Borang。

一些比较针对性高的form也是如此,例如Insolvency Rules就收录了一些具体form,因应不同的application和步骤来fill in,然后填写。

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,就致电询问Registrar,可能会被骂,但还是有机会遇到比较好的官员帮忙解答的。

最后一个则是一些比较general的事项了,例如拿到了probate,但是不知道要如何执行。很多时候要跑的地方,可能除了银行,还包括土地局、EPF、SOCSO、JPJ、JPN等等。

个人建议是:在盲目填写一些表格前,先浏览官方网页找搜集基础的资讯,至少先搞清楚应该询问什么部门。再先打电话过去咨询,告诉他们你哪位,要干嘛,需要什么类型的帮助。虽然还是有可能会遇到一些脾气不好,效率低的官员,但只要整体语气礼貌,多数官员还是愿意辅助的。

如果到最后还是没办法获得太有帮助的资讯,那就只好稍微level up一下,例如发邮件、写信,甚至是直接到访该部门。

律师一般上会需要实习律师的帮助来做这些实地考察,除了因为本身忙外,还出于经济考量。毕竟一个最初级的律师hourly rate可能都是250起跳了,前往政府部门、排队拿号、咨询、再回到office,前前后后可能就浪费了2小时,自然是不太符合成本效益的。

正因如此,在做这些工作时,先不要想着自己是跑腿,而是帮助律师解决问题,唯有体现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,才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。

法客忧06:实习律师指南 - Research 技巧 2.0

 这种情况一般是诉讼律所最常遇到,下达指令的律师都会说“Find me a case which says this…”

当然,有些流派的律师认为这种做法不太对,因为律师应该做的,是告诉法官”what the law says“,而不是”the law is on my client’s side“。 但先撇除理念上的差别,不少实习律师还是很容易遇到类似的指令和任务。

而它难的原因,是因为要得到的结论往往过于具体,所以导致research的方向很受限,领域很狭隘,最终就是一个星期后,实习律师垂头丧气地告诉律师说“sorry, I can’t find it“。而这时候,资历比较久,又不太留情面的律师就会说”Do you think we are the first ones who thought about this issue? There must be something out there, go find it!”

然后再进入另一个mission impossible的轮回。

要处理这类型的任务,最好的做法是先拆解,知道为什么律师要得到这个具体的结论,目的是为了反驳对方律师的论点,还是为了build自己的case。

然后尽量获得多一点的案件细节,至少要知道是什么类型的纠纷,是劳资、商业买卖、消费者争议,还是信托。

获得这些资讯的原因,有三个好处:

一来是避免自己以为找到了天大的landmark case,结果呈现时发现,你找的是适用于business owner,但律师处理的案件却是企业之间的纠纷。

二来是在知道了案件细节后,更容易找到最相似facts的案例,避免在辩论时,过于容易被对方区别化,说你的案例不apply。

第三,则是最重要的,让你有更多的灵感,更换搜寻的方向还有关键字。

同样还是防止员工恶意竞争的例子,搜索前期可能直观认为这是restrain of trade,在大马根本不能enforce。但是知道了更多细节后,可以尝试往其他方向搜寻,例如breach of confidentiality, fidelity, interference of trade等等。

随着关键字的变化,生成的结果可能不同,诉讼的方向也可能不同。

毕竟有时候,律师下达指令的时候,也还没形成一个具体的答案,他要的不只是证明他是对的,而是确认他是不是对的,如果不是,那么答案或许是什么。

诉讼没有绝对的答案,很多时候,靠的是切入的视角,和团队的创意。而这种时候,看似不起眼的research work,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。

法客忧05:实习律师指南 - Research

刚进律所,最常见的任务都是research work。但是在所有的入门工作里,这类型的工作门道最多,因为那句话背后,其实是个测试,测试实习律师懂不懂指令,以及找到痛点。

太多实习律师(包括那时候的自己),一接到指示就火速去做,结果方向全错。

最怕听到的,就是你写了30几页的案例分析、摘要、心得,提交上去,律师却只淡淡说:“你查得很认真,但你我的问题的答案在哪里?”

最简单解决以上问题的,通常就是只说一句“Before I start, just to confirm — you mean…”

这句话救我无数次,也让律师开始放心把更重要的任务交出来。

Research工作看似简单,但其实跟大学时候写作文、论文的门道大不相同。大学时期,讲师要看的是你有没有吸收他课堂上传授的知识点,还有依据同样的概念,延伸学习。

但是律所工作的research,一般是律师为了解决一个他自己可能也没答案的难题。这时候,才是作为实习律师的我们派上用场的时候。

一般遇到这种类型的research work,除了最初步的确认,很可能还需要后续的跟进和确认研究方向。它需要初步的涉猎,先大致知道需要研究的领域和法律,然后缩小范围,最终再精细到解决律师要解决的痛点。

举个例子,客户要限制员工离职后竞争,首先要知道的是能怎么做。Restraint of trade是否违法?如果违法,那么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规避员工离职后恶意竞争,confidentiality?还是fidelity?在认知到种种法律概念后,才能将类似的概念变成一个强而有力的雇佣合同的内容。

见过一个失败的案例,就是实习律师洋洋洒洒摘要了17个国内案例,12个国外的案例,却没总结出为什么法官作出如此的裁决。就如同真的是在写作业,摘要了一堆的相关的案例,但却没有一个具体的结论和方向,毫无指向性可言。最终还得律师自己一个个案例重新阅读,重新总结。浪费了实习律师的时间,也浪费了律师的时间。

因此,最保险的做法是:

确认任务内容,做了初步的检索,设定范围后进行确认,然后尽可能做小范围,找出规律,从规律中做出总结,列出重点。最好的话,是提供解决方案供律师参考。

毕竟律师的责任,就是解决客户的难题,而实习律师的任务,就是帮助上级的律师解决客户的难题。

法客忧04:大年除夕收到对方律师来信道歉

事情是这样的,我们在一起诉讼案里从其他律师手中接手一个客户。除了当时第一时间在法庭的系统里呈交了文件外,在后续的一些聆讯和与法庭的接洽中,我们也都代表这位客户出庭,也与对方律师一直都有书信来往,互相更新一些案件的进展,也没任何问题。

直到大年除夕前一天,我们律所突然收到客户的邮件,询问我们到底案件发生了什么事。当下我和老板都是懵圈的,毕竟我们一直都有跟客户汇报最新进度。直到我们看到了客户的邮件里,还附上了一个邮件,是对方律师电邮给他一封律师信,要求发起调解程序(Mediation)。

我们立马向客户解释,根据《1978年法律专业(执业与规范)条例》第42条规定,律师(无论是诉讼案还是其它类型的事件)不得与任何已知委任代表律师的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,除非获得对方律师的许可。因此,在这次的事件里,我们明显对此事一无所知,对方也不应该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与客户通信。

安抚完客户后,老板面不改色地要我写一封信回复对方的邮件和信件,说明:

  • 对方已经触犯了律师里的行规,属于违反职业操守,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完全知晓我们是客户的代表律师,因此此次事件不属于例外
  • 如此绕过我们,想要与客户进行和解的沟通行为,完全是不能被接受的
  • 若未来再犯,我们将考虑向律师公会举报该律所的行为

发出去隔天一早,律所的电话就响个不停,是对方律所的合伙人打来的,说要跟我们负责该案件的合伙人通话。一开始我不知其所以然,还以为是看到了我们信件后,打算来理论一下,结果我老板将电话传给了我。电话里传来对方合伙人的声音,语气诚恳地向我道歉,说昨天的事情完全属于他们律所的无心之过,是所内沟通出现问题,才会有将信件误传给我们客户的事情出现,未来绝不再犯。

这是我始料未及的,毕竟我虽然是这个案件的负责律师,但道歉这件事,一般上只会在律所合伙人之间,不会把道歉的对象范围也扩大到所内的律师身上。

后来对方还发来一封道歉信,说此次事件纯属意外,未来绝不再犯。

也是经过这次事情,我才认知到律师的职业操守这件事情原来如此重要,不少老派,老牌,或者是坚守传统的律师们(甚至是法官)都看得无比重要。一旦触犯,不只是给律所丢脸,对于他们来说,更是完全愧对这份专业。

而这次对方合伙人的反应来看,也能看出对方的诚意,我们也愿意相信不过是一次失误,并没有打算追究。

结论是,若你请了律师,那就将案件的所有沟通都交给他吧,这本就包括在你的律师费里了。 

10 二月 2024

法客忧03:Intern才不是耍废 人面兽薪的起点3

Intern一直职场是绕不开的话题,该不该拿薪水,该拿多少,该做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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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行业跟一般行业(应该是,有错请纠正)的实习经历不同,分成毕业前的实习(Intern)以及毕业后,正式成为律师前的实习(chambering),也有人称作当学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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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往提到这个话题,不少老板都会说,Intern没有工作经验,来我的律所学习,我还要给钱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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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很值得吐槽,但先说个人立场,因人而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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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律所真的会让Intern认真学习,更多时候不会让你做一些书记和staff能够做的事情,例如打扫、送文件、接电话等。更多时候,就是让你观察律师怎么工作,偶尔尝试一些简单的文件整理工作等。讲白了,就是多你一个不多,少你一个不少。甚至有些老板会指定作业给你,让你根据一个主题做资料搜集,写文章,帮你改,让你present,训练你的职场技能。如果内容不错,也会发表在律所官网上,并标注你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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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栽培法学生的神仙律所,不给钱也可以去尝试面试,体验一下里面的工作文化和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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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也有一种律所,人少得可怜,只能透过请Intern回来做一些staff的工作。过程中做错东西,就会说你做错我还要帮你收拾残局,为什么还要我给钱呢?但实际上,大多数时候的劳动付出,例如影印、装订、送文件,根本不会有错,也帮老板做了不少,这理由自然不成立。所以这种公司就要注意了,面试时候知道没有津贴的话,尽早走人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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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者是提供学习机会和平台,劳动成果对律所运作没什么实际影响,反而是老板愿意花自己的时间,给你做职场训练;后者的劳动成果,则是直接影响律所的运作和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甚至帮老板省下请人的费用。那怎么还好意思说不需要发薪水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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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只有少数的律所能够一刀切,一般上都是上述两种的结合。既有让你帮助律师做一些基本的工作,也有一些偏训练学习类的。因此一般上的律所都会给点津贴,起码让学生可以负担交通和伙食。如果钱给的不多,也会在午餐的时候请客,也不失为appreciate实习生的一种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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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中,并非大多数的律所都会这样做,只好做多点功课,求神拜佛不要遇到第一种的律所吧。不然精神肉体上都得到折磨,实习完还未必要签你的文件,就真的得不偿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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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过很多同学的荒谬经历,希望全天下法律人都能求职顺利,遇到的都是神仙律所。

经历新冠疫情冲击后,世人变得更骄纵/谦卑

 最近帮学弟妹备赛中华杯,花最多时间准备的辩题,这里顺便记录一下对这道题的一些设计和框架。


首先这是一道事实判断题,要判断的主体是世人,客体是态度。立场上来说不算是优势方,顶多算是中间偏劣。主要原因有几个:


  1. 骄纵是个贬义词,给人的印象就是骄傲放纵,做事情比较随心所欲,也比较肆无忌惮。但是印象上,生活经过Covid之后肯定都有所改变,尤其是在卫生措施上。尽管没有疫情冲击的时候那么谨慎,但也绝对比起以前来说更加小心,例如不少人到了现在都还是会戴口罩。
  2. 相较之下,谦卑不是怕死,顶多是更加知道自己的渺小。面对世事无常的疫情,反方很容易论证,世人认识了病毒的可怕,以及人类的无力。所以无论在疫苗的研究,还是各国的合作都会来得更紧密。这些防护措施和正面应对疫情的态度,很容易被冠上是谦卑的态度。
  3. 因此,要成功回应辩题,无论是评审的主观判断,还是反方的策略,正方所需要背负的举证责任仿佛变成了,大家经历疫情后,反而更神经大条了,对卫生健康的关注度下降。而这件事情在现实中就很难证明。




所以要能够将原本偏向劣势的持方印象,稍微往中间摆,就要先去除一些先入为主的印象,处理一些前置的攻防:


  1. 有做一些防御措施,不代表就是更谦卑,毕竟在任何一场疫情,人们的应激反应都是如此,顶多只是正常而已;或者,就算真的谦卑了,也不是经历新冠疫情后的收获,而是人的本性;
  2. 疫情时候,也并非所有人都那么乖乖听话,欧美也有反疫苗联盟,还有一堆高唱自由主义所以不愿意带口罩的人们,两相比较下,无法比较出来具体的多寡;
  3. 这些所谓的防疫措施,不过是各国政府在经历了多方考量后,做出的决定,也不是世人的自主选择,毕竟如果不戴口罩,不打疫苗,要嘛日常生活的自由受限,要嘛就是需要被罚款等,简言之就是用代价换取的;
  4. 至于各国的态度,如果真的那么谦卑的话,那就应该跨国合作共同研发疫苗,而不是因为拥有了疫苗,于是使用疫苗达到外交目的,形成疫苗博弈;具体例子有,捐献疫苗、疫苗竞赛、临期疫苗争议等。

印象中,在最后的一次的友谊赛里,学弟妹们也找到了一些资料,说明有一些国家即便经历这次疫情,也仍然在进行着各种的病毒实验,完全没有吸取教训的迹象。

截至目前,打完上述攻防,或许能将局面打成五五开,至少没那么容易让评审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,认为人们真的因此更谦卑小心了。





那么最后,要处理的就是如何论证更骄纵。

如前面所说,骄纵听起来比较容易让人联想的关键词,都跟肆无忌惮、有勇无谋、大剌剌等有关。但真要论证起来,顶多只能跟对方五五开,没办法靠事实论证。能考虑的,就只有透过时间点和视角,来诠释事实了。

哪怕在攻防的过程中,没办法论证到人们真的比起疫情来袭前更肆无忌惮,只要能够打个五五开,基本上问题就不大。而能够比较的时间点,就是每一次的疫情来袭,人们的应对态度。

举例来说,现阶段我们看见人们的态度,其实跟SARS、H1N1、伊波拉病毒来袭的时候,都没差多少。该研发疫苗的研发疫苗,该封锁的封锁,该隔离的隔离。而随着疫情环节,人们的生活模式,也会回归到跟以前没什么两样,仿佛没什么事情发生一样。

但是,对比起前几次的疫情,COVID-19绝对是有史以来,规模最大,传染性最高,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疫情(应该啦,肯定需要靠数据佐证)。那么照理说,面对比起以前遇到的所有对手还要强大的大魔王,人们不是应该更小心谨慎,或者更疑神疑鬼吗?

但很可惜的是,面对那么强大的对手,人们跟过去没什么两样,甚至比以前还对人类的抵御能力有了更大的自信。

也正因为如此,在人们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时,基本上已经死了不知道几分之几的人口。




当应对危机的手段和态度,都无视危机本身的升级和进化时,说明人们对自己过去采取的手段,和现阶段的应对能力,有过高的自信。而这种毫无理由的自信,自然是骄纵的一种表现。而恰好,学不会教训,不断让历史重演,

就是人类的本性




这套论证下,或许唯一需要注意的是,在数据层面上没办法五五开,这时候可能就会陷入比较被动的状态。于是为了更顺利论述的推进,则需要求对方至少论证,比起之前所面对的疫情,人们的态度确实更加小心谨慎胆小怕事,否则就会落入反方设计好的范围内。

如此一来,就能将举证的压力给到对方,而自己也能顺利将论完整地推展开来。



至于最后赛果如何,大概跟真人差不多吧。orz

10 十月 2023

法客忧02:Intern才不是耍废 人面兽薪的起点2


这是Final Year的第一个假期,决定来到人生地不熟的KL闯荡。

幸运的是,这次让我找到了一家相当有名的中型律所,其涵盖的业务比起之前呆过的律所广了很多,除了广泛的民事诉讼(General Litigation),还包括了比较专精的诉讼范围,如知识产权(Intellectual Property)和建筑法(Construction)。

而我有幸进入了里面最热闹也最压力的建筑法团队。来到这里肯定有不少的文化冲击,尤其是跟马六甲小律所之间的差别。这里的书记几乎有十人,不同人负责不同的工作,从打印、草拟基本的法律文件、装订到校对都有一套完整的SOP,真的很令人叹为观止。

而工作节奏也跟马六甲或小律所不同,我的部门尤其明显。因为是Construction,所以书记的数量几乎是两到三倍,除了开发商,还包括不同层级的承包商、供应商、外包团队、建筑师等。Project也不单纯是建筑物,还包括了高速公路、MRT、电梯、电讯塔等。能想象,不能想象的都有。

也因为建筑工程涉及的单位多,过程繁冗复杂,所以文件量也巨多。尽管客户一般上会把文件整理好了才发来,但是检查和查阅所需要的时间依然是非常长,更不要说之后要整理成证据呈庭了。也因此,这里的律师一般上都会加班到深夜,试过晚上8点离开,律师们虽然跟着下楼,但都只是吃过晚餐就回去继续搬砖。可以说工作量大,压力也山大。


因为在大学完全没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,在这里几乎没办法派上用场。但不会因此尝试不到任何东西,除了一般的research外,也会尝试做法律文件的翻译和草拟,甚至是在各种场合旁听。与马六甲不同,这里不会从国语开始撰写法律文件,而是会从英文开始,等到英文版finalised后才翻译成国语。

而我有幸亲身经历了两次仲裁(Arbitration)过程,线上线下各一次,见识了合伙人彬彬有礼,犀利却不咄咄逼人,是之前没见过的风格。也有幸参与了一次线上的上诉庭聆讯,看到名字只会出现在课本里的法官活生生出现在荧幕上,令人非常兴奋。

与一般的法庭程序不同,仲裁的氛围会相对来说轻松,也没有那么严厉的程序规定,很多时候都是双方达成共识就行。仲裁庭(AIAC)里,也没有像法庭那样规定好的座位,基本上都是一个大会议桌,大家就坐在两侧盘问证人或者发言。合伙人说,他之所以比较喜欢仲裁胜过上庭,正是因为仲裁庭没有案件堆积如山的压力,会更愿意倾听双方的立场和说辞,在考虑证据上也会更完整和有耐心。

总结这次的实习经验,算是见识了忙碌的大城市律所日常,也有幸参与过不同的法律程序。除了文化冲击外,只能说是大开眼界,甚至为履历加分不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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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这样的律所,确实传闻有着不低的turnover rate,当然也不只是一个team,而是很多个team。如果要说是senior的话或许还可以理解,毕竟人到壮年,可能都要出去自立门户,因此在职业规划上有点改变,是很正常的。但是在我进去的那一两年间,也已经有不少人离开,而且有不少都是比较junior的律师,这一点就侧面反映出,这律所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问题吧。

尤其是我待的部门,老板一开始也没有那么轻松温文尔雅,都是比较严厉的类型,也让很多人不堪重负而离开。也是到了我跟随着的律师来了之后,整体的就业氛围感觉好了不少,老板看起来也轻松了不少。

至于另一个部门,则是因为老板有点难搞。除了日常有一些比较传统的要求,例如会要你不能穿casual出现在办公室里,也会很micro managing,这就导致一天当中很多时间都在开会、讨论中度过。也会偶尔早上七点多就要求你要在办公室里,或者是要求所有的律师参加他担任董事长的学校的活动,例如慈善义跑、义卖会等。

另一个老板的话,虽然整体来说没什么问题,但是据说因为常年不起薪,所以也是搞到那边的律师一直都想离开。但由于那边的部门跟大家不熟,一般上也不会在办公室里出现,所以也不清楚具体的问题。

说说我个人在那边的最大感受,除了大家都很专业外,也可以感受到大家都很压力,只是在苦中作乐。公司有两层,楼下的那边是属于比较压力的几个部门和老板所在的区域,被大家称作“抽烟党”,是属于那种压力到每天都要干掉好几包烟的部门。

我在这里的经历是比较无聊的,不是因为我觉得所设计在内的案件跟我的兴趣不同,而是在工作的布置上,我都没什么参与其中。这也开始了我在工作的时候会打瞌睡的先例,也是在这里,我一天都要靠着咖啡续命。而在这里的时候,也刚好遇上几年前停赛的全辩,所以过着白天上班,晚上备赛的日常。只能说,真的很累,最终当然是两头不到岸了。

结论而言,这里的经历让我确实没有考虑过,以后还要回来这里工作。其中一个原因,是admin manager之类的人告诉我说,老板不会考虑MMU来的毕业生,可能是几年前发生过一些事情吧。唯一没有这类型偏见的,也就只有那个不太起薪的老板了。虽然多年后,还是听说了那边收了几个MMU来的毕业生吧。

真要说比较难忘的经历,有好也有坏。坏的是,因为缺乏沟通,所以跟律师工作的期间,没达到她的要求,于是莫名被骂和大发雷霆。坏也不算太坏,至少是让我大概了解了KL的工作节奏,以及一些律师的工作模式吧。至于比较好的,就是被邀请出席了annual dinner自由餐(好像是在Sheraton)以及team dinner,在一个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。

07 十月 2023

法客忧01:Internship都只是斟茶倒水?人面兽薪的廉价劳工1

这篇主要会关注我的第一次实习经历,在学校附近,也就是马六甲的一件小型律所。律所规模不大,有一间在吉隆坡的分行。马六甲的总部有两名合伙人,外加两名律师,两个书记。虽然偶有一些刑事诉讼和非诉的业务,但这间律所的大部分业务都是民事诉讼。

当时我被委派协助其中一名合伙人,据曾经在这里实习的学长姐们分享,她是这里面最严厉最不苟言笑,也是最年轻的合伙人。对自己负责监督的律师和实习生都有很高的要求,但在工作外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。

这次的实习经历,可以说是打磨我业务能力的最大功臣。在律所里也不会只是负责斟茶倒水,反而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不少法律工作的日常。

刚开始,因为所学回来的知识都只是停留于课本上,所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先学会应用。与一般的律所不同,不会只是要你去看一些律所过往经手的案件,而是直接让你参与正在进行中的案件。

因为工作经历的缺乏,一开始草拟的邮件、信件和各种法律文件都被改到面目全非,回来几乎都是一整面红笔的批印。也是一直到了第三还是第四个月,才慢慢的少了很多的批印,也逐渐被赋予相对多的信任,老板也会称赞说我帮得上忙,有时候比书记还可靠。

我在这里接触的案件多数都是债务追讨,也就是debt recovery,主要都是针对一群向客户贷款、租借店铺,但是到最后没办法偿还,或没有交还店铺的案件。也因为公司业务的关系,我有幸跟着一个律师到处去执行裁决,也就是Execution of judgment,其中就包括查封店铺,上破产局(DGI)跟官员面谈,还有上法庭传唤欠债人(JDS)。


间中当然也有跟老板一起参与一些比较特别,或者不同的案件类型。其中一个比较有趣的就是税务上诉,这是这家律所第一次负责相关的业务,也是第一次接触类似的法律,所以我和老板基本上都是一步步从research开始学起。可惜没办法跟完这个官司,我的实习就结束了,但是近期跟老板的套近乎中发现,这个案子还没结束,目前还在进行中。

另一个比较有趣的经历,也是在我实习的第三个月后期开始的。大老板接了一个债务重组的建筑商公司的案子,因为没办法还钱,也没把project接完,所以濒临破产的边缘。但他们申请了债务重组,于是我们就需要代表客户,也是一群可怜的买家,递交债务证明(proof of debt),以便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有投票权。

这次的案子可说是全律所大动员,除了在马六甲的大本行全体出动,连在KL分行的律师们也是集体出动,就是为了赶在截止日期前,把400多名住户的债务证明给准备好,发给债务清算人(Liquidator)。

原本在这里只是打算实习3个月,但是因为MCO,所以学校延迟开学。于是我就将我的实习期延长到了4个月半。也幸好演唱了一个月半,以上有趣的案件,都是在第三个月快结束,刚进入第四个月的时候接触到的。

也因为在这里的实习经历,我有了最基本的业务能力,也开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,可以成为独挡一面的法律人。也很感谢这里的律师和合伙人们,才让我有接触各种类型案件的可贵经历。本期分享就到这里,下一篇会跟大家分享我到大城市律所Intern的经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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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这里为止,都是一些比较官方的感悟,现在才是一些比较私下的记录。

这是第一次进入职场,所以除了战战兢兢外,当然也不太会处理一些人事上的问题。尤其是有一个很婊子的同事intern,明明只是单纯的同事,但无处不在透露着自己的一些小心思。重点他还是个男的,真的是很绿茶。

在避免自己忘记之前先记录下来,大概就是个会时常透露出自己很多该死的优越感的人,不断显摆。

例子一:会突然唉声叹气说,senior问自己关于去chambering的意见,但明明只是个intern,怎么会知道呢。目的是为了显摆自己的人缘很好,连很厉害的senior都要跟自己拿意见。

例子二:老板交代我负责债务重组的工作分类,于是我决定开一个intern群,然后将老板的指示发进去。因为当时其他律师各有各忙,所以只有我们三人负责整理一些前期的资料。于是他要求将老板拉近我们的群组,“方便大家讨论和老板给instruction”。我当然没那么傻,如果真的要拉老板进来,他就自己去呗,于是他就安静下来了。结论是,希望多点机会接触老板,表现出自己很被重用的感觉。

例子三:要我们帮他下载一些资料包,然后再发给他,只因为他用的是苹果电脑,所以操作上有点麻烦。唔老实说在还没发生前面的事情前,我是不介意啦,但当时我确实不得空,所以问他能不能晚上再发,结果他就说没关系吧,我现在自己下载。问号部分,所以只是打算把自己的分内事,来麻烦别人吗?


虽然同期的intern很绿茶,人也很烦,但是遇到的上司人真的很好。知道我是基督徒,还会主动把我拉入他们的教会群组,甚至会时常要我加入他们的线上布道。后来我结束intern后,也主动告诉我说,他们愿意offer我chambering的位子。

而我呢,因为那该死的I人体质,后来比较少联络,也担心突然联络会很奇怪,所以就慢慢断联了,没去他们那里chambering也没说好,直到后来我才说我在KL 实习。真的是该死。

不过所幸人家大人有大量,知道我的律所处理一些税务上诉的case之后,也会时不时来问问我一些法律上的问题,还算是维持在比较好的关系吧。只不过没之前那么close就是了。

好啦因为是随笔,所以这时候就要来个猝不及防的ending了,by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