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主要会关注我的第一次实习经历,在学校附近,也就是马六甲的一件小型律所。律所规模不大,有一间在吉隆坡的分行。马六甲的总部有两名合伙人,外加两名律师,两个书记。虽然偶有一些刑事诉讼和非诉的业务,但这间律所的大部分业务都是民事诉讼。
当时我被委派协助其中一名合伙人,据曾经在这里实习的学长姐们分享,她是这里面最严厉最不苟言笑,也是最年轻的合伙人。对自己负责监督的律师和实习生都有很高的要求,但在工作外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。
这次的实习经历,可以说是打磨我业务能力的最大功臣。在律所里也不会只是负责斟茶倒水,反而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不少法律工作的日常。
刚开始,因为所学回来的知识都只是停留于课本上,所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先学会应用。与一般的律所不同,不会只是要你去看一些律所过往经手的案件,而是直接让你参与正在进行中的案件。
因为工作经历的缺乏,一开始草拟的邮件、信件和各种法律文件都被改到面目全非,回来几乎都是一整面红笔的批印。也是一直到了第三还是第四个月,才慢慢的少了很多的批印,也逐渐被赋予相对多的信任,老板也会称赞说我帮得上忙,有时候比书记还可靠。
我在这里接触的案件多数都是债务追讨,也就是debt recovery,主要都是针对一群向客户贷款、租借店铺,但是到最后没办法偿还,或没有交还店铺的案件。也因为公司业务的关系,我有幸跟着一个律师到处去执行裁决,也就是Execution of judgment,其中就包括查封店铺,上破产局(DGI)跟官员面谈,还有上法庭传唤欠债人(JDS)。
间中当然也有跟老板一起参与一些比较特别,或者不同的案件类型。其中一个比较有趣的就是税务上诉,这是这家律所第一次负责相关的业务,也是第一次接触类似的法律,所以我和老板基本上都是一步步从research开始学起。可惜没办法跟完这个官司,我的实习就结束了,但是近期跟老板的套近乎中发现,这个案子还没结束,目前还在进行中。
另一个比较有趣的经历,也是在我实习的第三个月后期开始的。大老板接了一个债务重组的建筑商公司的案子,因为没办法还钱,也没把project接完,所以濒临破产的边缘。但他们申请了债务重组,于是我们就需要代表客户,也是一群可怜的买家,递交债务证明(proof of debt),以便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有投票权。
这次的案子可说是全律所大动员,除了在马六甲的大本行全体出动,连在KL分行的律师们也是集体出动,就是为了赶在截止日期前,把400多名住户的债务证明给准备好,发给债务清算人(Liquidator)。
原本在这里只是打算实习3个月,但是因为MCO,所以学校延迟开学。于是我就将我的实习期延长到了4个月半。也幸好演唱了一个月半,以上有趣的案件,都是在第三个月快结束,刚进入第四个月的时候接触到的。
也因为在这里的实习经历,我有了最基本的业务能力,也开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,可以成为独挡一面的法律人。也很感谢这里的律师和合伙人们,才让我有接触各种类型案件的可贵经历。本期分享就到这里,下一篇会跟大家分享我到大城市律所Intern的经历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