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主要会关注我的第一次实习经历,在学校附近,也就是马六甲的一件小型律所。律所规模不大,有一间在吉隆坡的分行。马六甲的总部有两名合伙人,外加两名律师,两个书记。虽然偶有一些刑事诉讼和非诉的业务,但这间律所的大部分业务都是民事诉讼。
当时我被委派协助其中一名合伙人,据曾经在这里实习的学长姐们分享,她是这里面最严厉最不苟言笑,也是最年轻的合伙人。对自己负责监督的律师和实习生都有很高的要求,但在工作外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。
这次的实习经历,可以说是打磨我业务能力的最大功臣。在律所里也不会只是负责斟茶倒水,反而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不少法律工作的日常。
刚开始,因为所学回来的知识都只是停留于课本上,所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先学会应用。与一般的律所不同,不会只是要你去看一些律所过往经手的案件,而是直接让你参与正在进行中的案件。
因为工作经历的缺乏,一开始草拟的邮件、信件和各种法律文件都被改到面目全非,回来几乎都是一整面红笔的批印。也是一直到了第三还是第四个月,才慢慢的少了很多的批印,也逐渐被赋予相对多的信任,老板也会称赞说我帮得上忙,有时候比书记还可靠。
我在这里接触的案件多数都是债务追讨,也就是debt recovery,主要都是针对一群向客户贷款、租借店铺,但是到最后没办法偿还,或没有交还店铺的案件。也因为公司业务的关系,我有幸跟着一个律师到处去执行裁决,也就是Execution of judgment,其中就包括查封店铺,上破产局(DGI)跟官员面谈,还有上法庭传唤欠债人(JDS)。
间中当然也有跟老板一起参与一些比较特别,或者不同的案件类型。其中一个比较有趣的就是税务上诉,这是这家律所第一次负责相关的业务,也是第一次接触类似的法律,所以我和老板基本上都是一步步从research开始学起。可惜没办法跟完这个官司,我的实习就结束了,但是近期跟老板的套近乎中发现,这个案子还没结束,目前还在进行中。
另一个比较有趣的经历,也是在我实习的第三个月后期开始的。大老板接了一个债务重组的建筑商公司的案子,因为没办法还钱,也没把project接完,所以濒临破产的边缘。但他们申请了债务重组,于是我们就需要代表客户,也是一群可怜的买家,递交债务证明(proof of debt),以便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有投票权。
这次的案子可说是全律所大动员,除了在马六甲的大本行全体出动,连在KL分行的律师们也是集体出动,就是为了赶在截止日期前,把400多名住户的债务证明给准备好,发给债务清算人(Liquidator)。
原本在这里只是打算实习3个月,但是因为MCO,所以学校延迟开学。于是我就将我的实习期延长到了4个月半。也幸好演唱了一个月半,以上有趣的案件,都是在第三个月快结束,刚进入第四个月的时候接触到的。
也因为在这里的实习经历,我有了最基本的业务能力,也开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,可以成为独挡一面的法律人。也很感谢这里的律师和合伙人们,才让我有接触各种类型案件的可贵经历。本期分享就到这里,下一篇会跟大家分享我到大城市律所Intern的经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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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这里为止,都是一些比较官方的感悟,现在才是一些比较私下的记录。
这是第一次进入职场,所以除了战战兢兢外,当然也不太会处理一些人事上的问题。尤其是有一个很婊子的同事intern,明明只是单纯的同事,但无处不在透露着自己的一些小心思。重点他还是个男的,真的是很绿茶。
在避免自己忘记之前先记录下来,大概就是个会时常透露出自己很多该死的优越感的人,不断显摆。
例子一:会突然唉声叹气说,senior问自己关于去chambering的意见,但明明只是个intern,怎么会知道呢。目的是为了显摆自己的人缘很好,连很厉害的senior都要跟自己拿意见。
例子二:老板交代我负责债务重组的工作分类,于是我决定开一个intern群,然后将老板的指示发进去。因为当时其他律师各有各忙,所以只有我们三人负责整理一些前期的资料。于是他要求将老板拉近我们的群组,“方便大家讨论和老板给instruction”。我当然没那么傻,如果真的要拉老板进来,他就自己去呗,于是他就安静下来了。结论是,希望多点机会接触老板,表现出自己很被重用的感觉。
例子三:要我们帮他下载一些资料包,然后再发给他,只因为他用的是苹果电脑,所以操作上有点麻烦。唔老实说在还没发生前面的事情前,我是不介意啦,但当时我确实不得空,所以问他能不能晚上再发,结果他就说没关系吧,我现在自己下载。问号部分,所以只是打算把自己的分内事,来麻烦别人吗?
虽然同期的intern很绿茶,人也很烦,但是遇到的上司人真的很好。知道我是基督徒,还会主动把我拉入他们的教会群组,甚至会时常要我加入他们的线上布道。后来我结束intern后,也主动告诉我说,他们愿意offer我chambering的位子。
而我呢,因为那该死的I人体质,后来比较少联络,也担心突然联络会很奇怪,所以就慢慢断联了,没去他们那里chambering也没说好,直到后来我才说我在KL 实习。真的是该死。
不过所幸人家大人有大量,知道我的律所处理一些税务上诉的case之后,也会时不时来问问我一些法律上的问题,还算是维持在比较好的关系吧。只不过没之前那么close就是了。
好啦因为是随笔,所以这时候就要来个猝不及防的ending了,by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