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 九月 2014

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

已很沉重的心情,写下这篇博文。

有人说,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有人说,恶人的伪善,不足一提。

这两个立场的不同,从来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淡化争执,白热化,倒是很正常。最简单的例子,就是在死刑的存废这个课题上。

有人说,应该给犯错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;有人说,这种人应该去死。

人谁无错,自古以来,千古不变。但就在于,你如何看待这句话。

每个人犯的错,程度不同,也因此,得到的惩罚与待遇不同。但是为什么就不能够给这些人在接受了惩罚之后,一个改过的机会呢?我纳闷。我个人不排斥罪犯,但也认同所谓的有色眼镜,但至少,我选择相信他们有改过的决心。

我,也一样。

第一次写博文,完全靠直觉,没有铺陈,没有构思,全是有感而发。我犯了错,认了错,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但是我纳闷,为什么就是要执著于过去曾经犯下的错误,而不去正视下定决心用行动证明了改过自新的自己?

也许,这是天性使然。要怪,只能怪我犯了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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